如今房價貴,許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二手房,二手房由于價格便宜,成了不少購房剛需族的首選。然而,由于二手房年久、養護不當等原因會出現滲水漏水的毛病,哪些這些問題怎么處理呢?又有誰來背這個鍋呢?小編以一個案例:新買的二手房出現漏水滲水現象找來資深法律人士進行詢問。
一、案例:新買的二手房出現漏水滲水現象
為了方便孩子上學,家住赤坎的陳先生花掉了多年積蓄在開發區買了一套二手房。“原本以為房子雖然舊點,還能入住,孩子能上學就行了,沒想到房子一到手就發現漏水嚴重。”陳先生說,買房前房主曾告知衛生間屋頂漏水,但多次強調漏水只是小問題,只需要簡單修補就好。但收房后,陳先生發現房屋漏水問題嚴重,無法解決,全家人為這件事頭疼不已。
“我當時是通過中介公司購買的這套學位房,看房時,我進門就看到了客廳的墻壁上有水印和發霉的痕跡,當時房主和中介都再三強調房屋漏水只是小問題,可以忽略不計。”陳先生說,當時我覺得對方開出的價格十分實惠,還有考慮到學位,戶型和周邊配套都不錯,就沒有細想,看房當天就付清了首付款。直到入住前,需要補漏時,他才發現漏水問題其實很難解決,是個大麻煩。
經多方聯系調查,陳先生發現是樓上房子的防水沒做好。陳先生不得不多次聯系原房主。樓上鄰居后來同意修補,但是提出修補后,不將衛生間恢復原樣。陳先生則認為,樓上漏水樓下遭殃,本來就應該樓上負責修繕。雙方分歧難解,漏水問題也因此遲遲無法解決。對此,陳先生又想向原房主要求賠償,原房主則表示,自己事前就說明房屋有漏水問題,陳先生當時也表示接受,因此沒有賠償的義務。
二、釋法:賣方事前說明則無需負責
針對本案例,從業多年的鄧律師認為,雙方之間應該在房屋買賣之前就房屋漏水問題進行說明,賣方已經向陳先生有了明確的告知,這種情況下,賣方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,當時陳先生也表示接受。因此,原房主無需就此承擔責任。
而陳先生樓上業主作為一個房屋產權的所有人,如果漏水是由于該房主對房屋的使用或者裝修不當而造成引起的,那么樓上的住戶應當對樓下的漏水承擔全部的責任。這里面可能要包括修繕,如果造成相應的財產損失可能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所以重新修補,做好防水工作是樓上業主的法定義務,樓上業主有義務必須要配合陳先生做好防水工作。本案中,建議陳先生加強與樓上業主的協商工作,因為畢竟是鄰里。維修的費用肯定要由造成漏水問題的那一家,也就是此案例當中樓上的住戶來負責,余下具體的事情可以兩家來進行協商。
三、支招:在合同中細化相應條款責任
相比新房,二手房具有價格低、地段好等優勢,但有些因為建造年代久遠,且使用時間長,容易出現外墻滲水、下水管道堵塞等問題。
一旦出現質量問題,誰來承擔責任?房產中介、房東、物業,還是開發商?鄧律師認為,如果買賣雙方出現矛盾,作為房產中介,主要是起協調作用。而原房主在出售時,把房子瑕疵如實告知買方,如果出現問題,不需要承擔過多責任。相反地,若是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,則需承擔賠償責任。如果房子存在隱蔽的質量問題,是房子本身問題,而不是原房東在裝潢、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,而且原房主也并不知情,那就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。
同時,鄧律師表示,如果購買二手房過程中,中介公司在居間做介紹,建議賣家最好在買賣協議中寫明,雙方之間應當就中介人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,在合同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細化避免以后的矛盾糾紛。